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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情的事,永遠是大事,
不只自己的感情是大事,別人的感情也是大事。

我愛你愛我、他愛她愛他~
我配你配我、他配她配他~
太多情節、太多高潮、太多酸甜苦辣~
多到大家容易太入戲~

以前我也常常給別人感情上的意見,
毫不遲疑地批評別人的男友、女友,
怎麼拿捏都替自己的朋友感到不值,
不管是那裡來的青蛙和王子,永遠都配不上自己的姊妹淘,
「他好壞」、「他好怪」,這些話隨便就迸出來,
可是卻從沒說過「我永遠支持妳的決定」。

但畢竟現在老娘自己都離婚了,如果還硬要講人家的感情,
是不是就像管不好自己的小孩,還死咬著官位不放的教育部長!
咳…我又入戲了…

儘管身為失婚婦女,還是有人問道於盲,
那…我只能比出三根手指:

食指:甘願,下決定都是自己心甘情願,不是為了媽媽或是肚子裡的小孩。
中指:不賭氣,不是為了氣死爸爸或是前男友。
無名指:不埋怨,既然都是自己的決定,後果也都自己承擔,怨不得誰。

最後再加上一句:「我永遠支持你的決定」。
大不了你不開心,失婚婦女多準備兩張衛生紙就是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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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ooleil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