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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新聞這幾天大家都看過啦!就是有一位好心的陳同學,

下雨天在學校,抱著一位玻璃娃娃顏同學下樓梯,結果不小心跌倒,造成顏同學全身性骨折,不幸死亡。

結果玻璃娃娃一家人,一狀告上法院,告學校、也告陳同學。



一審的判決結果是顏家敗訴,當時新聞有播,但是炒得不大...

二審顏家勝訴,法官的理由是,好心也要小心,要助人也要量力而為



結果是全國開罵,罵顏家、也罵法官。

我也想罵...如果助人要量力而為,那麼接受幫助是否也要量力而為...

顏同學當初是不是應該判斷下雨、路滑、同學容易跌倒,所以拒絕同學的援助...



顏家說他們只要真相、只要道歉不要賠償,

那又何必鬧到上法院,他們原本就欠陳同學一個道謝,現在還加欠一個道歉!

從頭到尾,只看到一個不懂得「寬容」與「諒解」的家庭在自圓其說。



過去經常可以看到受害家屬原諒殺人兇手的故事,

存心殺人的壞蛋都可以被原諒了,

顏家卻要將心存善念的陳同學逼到絶境...



這個故事本來可以在兩家人互相諒解中落幕,然而現在卻演變成一場連續劇,

而且還是差勁的負面教材。



唉~生氣~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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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ooleil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